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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480金錢借貸之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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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借貸之返還,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依左列之規定: 一、以通用貨幣為借貸者,如於返還時已失其通用效力,應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償還之。 二、金錢借貸,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者,不問借用人所受領貨幣價格之增減,均應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償還之。 三、金錢借貸,約定以特種貨幣為計算者,應以該特種貨幣,或按返還時、返還地之市價,以通用貨幣償還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480條規定金錢借貸返還採名目主義: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借款人只需返還相同面額貨幣,通膨造成的購買力損失原則由出借人承擔。

Q · 借錢給人十年後對方只還原本面額,我可以要求按物價調整嗎?

原則上不行,通膨風險歸出借人

依民法第480條,金錢借貸採名目主義: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借款人只要返還相同面額的貨幣即履行完畢,通貨膨脹造成的購買力縮水由出借人承擔。三款分別處理貨幣失效(用返還時通用貨幣按比例償還)、約定折合計算(按還款時匯率以通用貨幣還)、約定特種貨幣(還該特種貨幣或按市價折算通用貨幣)。要轉移風險,唯一方法是在契約寫明物價指數調整或等值外幣條款。

白話解讀

你借朋友一百萬,十年後他還你一百萬,帳面上沒少一毛,但那一百萬的購買力可能只剩當年的一半。誰吞下這個損失?這條法律給了一個讓很多人驚訝的答案: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借款人(欠錢的那方)原則上只要還相同面額的貨幣就結束了。通貨膨脹的風險,落在出借人(你)身上。三種情境寫得很清楚:一、你借出去的貨幣後來被政府宣告廢止(像以前的舊台幣變新台幣),還錢的人用「還錢當下還流通的貨幣」還你;二、當初約定用美金折算成台幣計算,不管美金漲還是跌,還的時候都用台幣還;三、約定用「特定貨幣」(例如指定某國錢幣)當計算基準,可以還那個特定貨幣,也可以按還款時的市價換成通用貨幣還。這條看起來技術,但它決定了一件事:長期借貸裡,「錢會變薄」這個風險預設由誰承擔。你不在契約裡寫清楚,法律就幫你決定。

法律定性

民法第480條為金錢消費借貸返還的核心規範,確立名目主義:在契約未另行約定時,借款人以返還相同面額之通用貨幣即完成清償,貨幣價值變動的風險不影響返還義務。條文以三款區分通用貨幣失效、約定折合計算、約定特種貨幣三種情境,統一指向「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為清償標準,兼顧交易安定與貨幣制度的公共性。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借朋友錢沒寫契約,十年後對方只還當初的面額,我可以要求按現在物價調整嗎?

法律上不行。依民法第480條,金錢借貸「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才適用三款預設規則,沒有另外約定的話,借款人還相同面額即履行完畢,購買力縮水的風險預設由出借人承擔。內行人提示:這就是為什麼專業放貸一定會寫利率,利率本質就在補償通膨與風險,親友零利率又無調整條款,等於無償吸收通膨損失。

Q2契約寫「借款美金十萬元,以新台幣給付」,還款時匯率大漲,我可以要求對方補差額嗎?

要看用語。這種寫法屬第二款「折合通用貨幣計算」,不問美金漲跌,都以還款時的台幣按當時匯率換算給付;若契約寫「以美金為計價並給付」則屬第三款,可要求直接給付美金。內行人提示:跨境合約把「計價貨幣」與「給付貨幣」分開寫清楚,一字之差可能就是百萬差距。

Q3借出去的舊貨幣早就不流通了,對方要怎麼還?

依第480條第一款,借出的通用貨幣在返還時已失通用效力者,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按換算比例償還,借據仍有效。內行人提示:幣制變更(如舊台幣換新台幣)屬法定換算,主張時應同時提出原始借據與官方換算比例佐證。

Q4借錢沒寫借據十年後只還面額合法嗎?

合法。依民法480條名目主義,無約定調整條款時借款人還相同面額即履行完畢,購買力風險歸出借人。

Q5民法480條的名目主義是什麼?

金錢之債以貨幣面額為清償標準,不因幣值變動調整給付數額,重在交易安定與貨幣制度公共性。

Q6什麼是特種貨幣?

契約特別指定作為計算或給付基準的特定種類貨幣,適用第三款,可還該貨幣或按市價折算通用貨幣。

Q7通用貨幣失去通用效力是什麼意思?

指原借出的貨幣於返還時已不再流通(如舊台幣換新台幣),依第一款以現行通用貨幣按比例償還。

Q8借據怎麼寫才能抗通膨?

加註「返還時按中央銀行公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本金」或「以等值美金計算」,本條預設規則即被取代。

Q9美金計價台幣結算的還款金額怎麼算?

屬第二款,不問美金漲跌,以還款時的台幣按當時匯率換算給付。

Q10借出去的舊貨幣不流通了怎麼追回?

依第一款,持原借據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的貨幣按官方換算比例主張償還。

Q11對方屆期不還錢怎麼辦?

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必要時提民事訴訟並聲請假扣押防脫產,注意15年時效。

Q12民法480條第二款 vs 第三款外幣寫法差在哪?

第二款只是折合計算還台幣;第三款約定特種貨幣,可還該外幣或按市價折算。用語決定給付方式。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情境適用前提返還方式風險歸屬
通用貨幣失效(第一款)借出的通用貨幣於返還時已失通用效力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按換算比例償還出借人承擔幣制變動
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第二款)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如美金計價台幣結算)不問貨幣價格增減,以返還時通用貨幣依當時匯率償還匯率風險隨還款時點
約定特種貨幣計算(第三款)明確約定以特種貨幣為計算基準還該特種貨幣,或按返還時、返還地市價以通用貨幣償還可鎖定特定貨幣價值

適用前提

通用貨幣失效(第一款)
借出的通用貨幣於返還時已失通用效力
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第二款)
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如美金計價台幣結算)
約定特種貨幣計算(第三款)
明確約定以特種貨幣為計算基準

返還方式

通用貨幣失效(第一款)
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按換算比例償還
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第二款)
不問貨幣價格增減,以返還時通用貨幣依當時匯率償還
約定特種貨幣計算(第三款)
還該特種貨幣,或按返還時、返還地市價以通用貨幣償還

風險歸屬

通用貨幣失效(第一款)
出借人承擔幣制變動
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第二款)
匯率風險隨還款時點
約定特種貨幣計算(第三款)
可鎖定特定貨幣價值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日本民法第402条・第403条(金銭債権・外国通貨債権)
韓國민법 제376조·제377조(금전채권·외화채권)
中國民法典第514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
德國BGB § 244, § 245(Fremdwährungsschuld, Geldsortenschuld;Nennwertprinzip)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1343(nominalisme monétair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2

立法沿革 1

(0181105 制定)

金錢借貸之返還,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依左列之規定:   一、以通用貨幣為借貸者,如於返還時已失其通用效力,應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償還之。   二、金錢借貸,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者,不問借用人所受領貨幣價格之增減,均應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償還之。   三、金錢借貸,約定以特種貨幣為計算者,應以該特種貨幣,或按返還時、返還地之市價,以通用貨幣償還之。

(0181105 制定)

金錢借貸之返還,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依左列之規定:   一、以通用貨幣為借貸者,如於返還時已失其通用效力,應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償還之。   二、金錢借貸,約定折合通用貨幣計算者,不問借用人所受領貨幣價格之增減,均應以返還時有通用效力之貨幣償還之。   三、金錢借貸,約定以特種貨幣為計算者,應以該特種貨幣,或按返還時、返還地之市價,以通用貨幣償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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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480 條規定:「金錢借貸之返還,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依左列之規定: 一、以通用貨幣為借貸者,如於返還時已失其通用…」(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48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48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