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483 條(報酬及報酬額)

  1. 1.如依情形,報酬即不服勞務者,視為允與報酬。
  2. 2.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483條規定,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服勞務者視為允與報酬;未定報酬額者按價目表、無價目表者按習慣給付。

Q · 沒講好價錢的勞務,事後能要到錢嗎?

依民法第483條,只要這件勞務「按常理就是要收錢才會做的」,即使雙方沒談價錢,法律也視為已約定有報酬,對方不能事後裝免費。金額部分:有價目表照價目表,沒有就按行業習慣。爭點通常不是「該不該付」,而是「付多少」。

白話解讀

你幫朋友的公司處理了三個月的設計案,當初講得含糊:「先做做看,錢的事之後再說。」三個月後他說:「欸我以為你是幫忙,沒要收錢啊。」你當場傻住。這條法律就是為這一刻而存在的。它告訴你:只要你做的這件事,按照常理看就是「要收錢才會做的事」,法律上就視為雙方已經同意要付錢,對方不能事後裝傻。至於要付多少?有公定價照公定價,沒公定價就按行業習慣。換句話說,「沒講價錢」不等於「免費」。你只要能證明這是一件「收費性質的勞務」,錢你是拿得到的,差別只在拿多少。這條讓「義氣幫忙」和「專業服務」之間那條模糊線,有了法律上的判斷標準。

法律定性

民法第483條為僱傭契約報酬之補充規範:當勞務依社會通念屬「非受報酬即不服勞務」之收費性質,縱雙方未明示約定報酬,仍視為已合意有償;報酬數額未定時,依價目表、無價目表者依交易習慣決定。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483條是什麼?

僱傭報酬的補充規定,沒講價錢的收費性勞務視為有償。

Q2沒講價錢就是免費嗎?

不是。收費性質的勞務沒講價反而視為同意付費,只是金額待定。

Q3沒約定報酬金額怎麼算?

有價目表照價目表,沒有就按行業習慣價。

Q4幫朋友做設計沒談錢能請款嗎?

設計屬專業收費勞務,依483條視為有報酬約定,可按行情請款。

Q5鄰居幫忙顧小孩能要工錢嗎?

鄰里短時互助一般非收費性質,多半不能依本條主張。

Q6水電沒報價就開工事後能賴帳嗎?

不能不付,但可爭金額是否合於行情。

Q7想免費幫忙要怎麼做?

事前明確約定『無償協助』把推定關掉,最好白紙黑字。

Q8報酬請求權多久消滅?

屬定期給付者時效較短,應儘早主張(依個案性質判斷)。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義氣幫忙(無償)專業服務(有償)
性質判斷依情形非收費性勞務依情形屬收費性勞務
報酬推定不視為有報酬視為允與報酬(483條)
舉證方向主張無償者須舉證提供勞務者證明屬收費性質
金額決定不適用價目表→習慣價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日本民法第623条(雇用の定義,報酬を要素とする)/商法第512条(商人の報酬請求権)
🇰🇷 韓國민법 제655조(고용의 의의)
🇩🇪 德國BGB § 612 Abs. 1, 2(報酬視為默示約定+通常報酬)
🇺🇸 美國quantum meruit(普通法默示報酬請求法理)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