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638 條(損害賠償之範圍)

快速跳轉
  1. 1.運送物有喪失、毀損或遲到者,其損害賠償額應依其應交付時目的地之價值計算之。
  2. 2.運費及其他費用,因運送物之喪失、毀損,無須支付者,應由前項賠償額中扣除之。
  3. 3.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係因運送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有其他損害,託運人並得請求賠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638 條規定運送物毀損賠償額,依應交付時目的地之價值計算,並扣除未付運費;運送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另賠其他損害。

Q · 貨被運壞了,賠償金額怎麼算?

依到達目的地時當地市價算,不是你的買價

依民法第 638 條第一項,賠償額以「應交付時目的地之價值」計算,通常指目的地當地市價,可能高於你的進貨成本。第二項規定因貨損而無須支付的運費應從賠償額扣除。第三項則開了加成入口:若運送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託運人另可請求商機損失、違約金等其他損害。

深度解讀

貨被運壞了,你能要多少錢?很多人直覺是「我買多少錢就賠多少錢」,但這條告訴你:賠的不是你的買價,也不是貨物離開你手上那一刻的價值,而是「它應該到達目的地那一刻,在目的地的市價」。這個區別在商業運送裡可能差好幾倍。你在台北用500元買的水果,運到花蓮當地市價賣800元,路上壞了,你能主張的是800元不是500元。更關鍵的是第三項這個常被忽略的條款:如果運送人是「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是一般疏忽,是嚴重到近乎明知的程度)造成損害,你除了上面那個標準賠償額,還可以再追加其他損害,像是你因此失去的商機、違約金、商譽損失。大多數人只知道前面的標準賠償,從來不知道故意重過失這個加速器存在。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638 條規定:「運送物有喪失、毀損或遲到者,其損害賠償額應依其應交付時目的地之價值計算之。運費及其他費用,因運送…」(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63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63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