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637 條(相繼運送人之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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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物由數運送人相繼運送者,除其中有能證明無第六百三十五條所規定之責任者外,對於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應連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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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637 條規定相繼運送人對運送物的喪失、毀損或遲到負連帶責任,託運人可向任一運送人求償全額。
Q · 貨物經過好幾家物流轉手後壞掉,我要找哪一家賠?
任一家都能找,數家對你連帶負責
依民法第 637 條,運送物由數運送人相繼運送時,所有運送人對運送物的喪失、毀損或遲到負連帶責任。你不需要查明損害發生在哪一段,可以挑任何一家、就全部金額求償,由該運送人事後再向其他運送人分攤。唯一例外是某運送人能證明自己符合第 635 條的免責事由(貨物性質、包裝瑕疵、託運人過失)。但要注意「相繼運送」指運送人之間有接力協議,不是你自己分別找多家各送一段。
深度解讀
你網購的東西經過三家物流轉手最後破了,你要去追誰?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我跟誰簽的就找誰」,然後在三家業者之間被踢皮球半年。這條法律直接把這個遊戲規則翻桌:只要是「相繼運送」(一路接力把你的貨送到目的地),所有運送人對你負連帶責任。連帶的意思是,你可以挑任何一家、任意金額,全部向其中一家求償,由那家自己去跟其他家分攤。你不需要搞清楚貨是在哪一段壞掉的,不需要證明是誰的錯,這是法律幫你預設的「追究捷徑」。唯一的例外是某家業者能證明自己符合第635條的免責事由(像是貨物本身性質、包裝瑕疵、託運人過失)。注意這條只適用於「相繼運送」,不是你自己找了三家不同公司各送一段。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3 國規定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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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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