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637 條(相繼運送人之連帶責任)
運送物由數運送人相繼運送者,除其中有能證明無第六百三十五條所規定之責任者外,對於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應連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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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637 條規定相繼運送人對運送物的喪失、毀損或遲到負連帶責任,託運人可向任一運送人求償全額。
Q · 貨物經過好幾家物流轉手後壞掉,我要找哪一家賠?
依民法第 637 條,運送物由數運送人相繼運送時,所有運送人對運送物的喪失、毀損或遲到負連帶責任。你不需要查明損害發生在哪一段,可以挑任何一家、就全部金額求償,由該運送人事後再向其他運送人分攤。唯一例外是某運送人能證明自己符合第 635 條的免責事由(貨物性質、包裝瑕疵、託運人過失)。但要注意「相繼運送」指運送人之間有接力協議,不是你自己分別找多家各送一段。
白話解讀
你網購的東西經過三家物流轉手最後破了,你要去追誰?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我跟誰簽的就找誰」,然後在三家業者之間被踢皮球半年。這條法律直接把這個遊戲規則翻桌:只要是「相繼運送」(一路接力把你的貨送到目的地),所有運送人對你負連帶責任。連帶的意思是,你可以挑任何一家、任意金額,全部向其中一家求償,由那家自己去跟其他家分攤。你不需要搞清楚貨是在哪一段壞掉的,不需要證明是誰的錯,這是法律幫你預設的「追究捷徑」。唯一的例外是某家業者能證明自己符合第635條的免責事由(像是貨物本身性質、包裝瑕疵、託運人過失)。注意這條只適用於「相繼運送」,不是你自己找了三家不同公司各送一段。
法律定性
民法第 637 條為相繼運送的責任規範:當運送物由數個運送人接力運送時,各運送人對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負連帶責任,託運人無須證明損害發生於哪一運送階段,得向任一運送人請求全部賠償,例外為運送人能證明無第 635 條所定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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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相繼運送是什麼意思?▾
數個運送人之間有接力協議、共同完成同一次運送,與你自己分別找多家各送一段不同。
Q2民法637條的連帶責任是什麼?▾
所有相繼運送人都要對全部損害負責,你可向任一家求償全額,再由他們內部分攤。
Q3什麼情況下運送人可以免責?▾
運送人能證明符合第635條(貨物性質、包裝瑕疵、託運人過失)時,才能脫身。
Q4貨被多家物流弄壞要怎麼求償?▾
開箱驗貨拍照→蒐集運送鏈資訊→寄存證信函引用637條→挑最好追的一家提告。
Q5相繼運送的賠償金額怎麼算?▾
依第638條按交付地價值計算,不含遲到的可得利益,除非另有約定。
Q6求償有時間限制嗎?▾
有,依第623條,自運送終了或應終了之日起1年不行使即消滅,這是超短時效。
Q7只有提單第一家公司名字,後面兩家能告嗎?▾
能。只要構成相繼運送,後段業者縱未列名提單仍對你負連帶責任。
Q8民法637條 vs 海商法連帶責任差在哪?▾
海上運送另有海商法第74條特別規定優先適用,陸運則回到民法637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項目 | 相繼運送(民法637) | 自己分別找多家 |
|---|---|---|
| 契約結構 | 數運送人有接力協議,同一張運送單到底 | 各簽各的獨立運送契約 |
| 求償對象 | 可向任一運送人求償全額(連帶責任) | 只能向出事那一段的運送人求償 |
| 舉證責任 | 託運人不需證明在哪一段壞,運送人要自證免責 | 託運人須證明是哪一段、哪一家造成損害 |
| 免責出口 | 運送人證明符合第635條才免責 | 依個別契約與第634、635條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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