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277 條(抵銷之限制絕對效力)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於債權人有債權者,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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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meggon163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舉例:
甲乙共同向丙借款100萬,丙亦曾向乙借75萬,嗣後丙欲向甲請求還款,甲得對丙主張乙對丙之75萬債權中之50萬為抵銷(甲乙共同欠丙之100萬除以兩人,一人之分擔額為50萬)。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於債權人有債權者,「🥷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