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675 條(合夥人之事務檢查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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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30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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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無執行合夥事務權利之合夥人,縱契約有反對之訂定,仍得「隨時檢查」合夥之事務及其財產狀況,並得查閱賬簿。
知悉權、資訊不對等/證據偏在(輔助性權利/從給付義務)
報告義務——資訊/情報請求權
給付之訴
舉證責任減輕
訴之聲明
Step1:請求被告於某段期日期間給付原告投資相關明細,並做出結算報告之類的(資訊)
Step2:請求被告給付原告前述結算之訴額
給付之訴、民訴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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