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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756 條(信用委任)

委任他人以該他人之名義及其計算,供給信用於第三人者,就該第三人因受領信用所負之債務,對於受任人,負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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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756 條信用委任:委任他人以其名義及計算供給信用於第三人,委任人對受任人負保證責任,第三人不還由委任人代負,無須另簽保證書。

Q · 口頭拜託朋友用他名義借錢給第三人,我要負責嗎?

依民法第 756 條,只要你委任他人「以他的名義及計算」供給信用給第三人,你就對該受任人負保證責任。第三人不還錢時,受任人可跳過第三人直接向你求償,且不需要任何一張寫著「保證書」的紙——委任關係一成立,保證責任自動附著。

白話解讀

這是整部民法裡最多人踩到卻不知道自己踩到的暗門。你請朋友用他的名字、他的信用去借錢給第三人(典型情境:你要幫親戚週轉,但你信用不夠好,拜託朋友以他的名義去貸款或賒帳給那個親戚),那一刻法律自動把你變成保證人。不是「道義上」的保證,是法律上的保證。親戚不還,債主可以跳過親戚直接找你,你得拿自己的財產去賠。這條最可怕的地方是:它不需要白紙黑字寫「我願意當保證人」。你只要開口拜託朋友「用你的名義」去供給信用,委任關係一成立,保證責任就自動貼在你身上。很多人以為「又沒簽保證書,我怎麼會是保證人」,錯了,這條就是為了抓住這種「以為自己沒責任」的人。

法律定性

民法第 756 條規定的「信用委任」,指委任他人以該他人之名義及計算,對第三人供給信用(如貸款、賒帳)者,委任人就第三人因受領信用所負之債務,對受任人負保證責任。其性質為法律擬制的保證關係,無須另立保證契約即生效。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 756 條信用委任是什麼?

委任他人以他的名義及計算供給信用給第三人,委任人對受任人自動負保證責任。

Q2信用委任要簽保證書才算嗎?

不用。委任關係一成立保證責任就自動附著,口頭、LINE 訊息都可能構成。

Q3信用委任和一般保證差在哪?

一般保證要明確合意並另簽契約,信用委任是隨委任自動附加的擬制保證。

Q4被拜託用名義放款,對方跑了我能找誰?

依本條可直接對委任人(拜託你的人)主張保證責任,不必先追跑掉的第三人。

Q5信用委任怎麼證明?

蒐集委任關係證據:LINE、email、轉帳紀錄、對話錄音,證明對方請託你以你名義放款。

Q6我只是介紹人也要負信用委任責任嗎?

關鍵在有沒有『委任』對方以其名義放款;單純介紹、對方自主判斷則不構成。

Q7信用委任的保證責任有時效嗎?

保證責任本身無特定時效,但隨主債務時效;主債務時效完成,委任人可主張時效抗辯。

Q8公司可以成為信用委任的委任人嗎?

受公司法第 16 條限制,公司原則不得為保證人,信用委任成立時受此特別限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信用委任(756)一般保證(739)人事保證(756-1)
成立方式隨委任自動擬制成立須明確保證合意須書面契約
是否需書面不需要部分情形需要強制書面
擔保對象第三人受領信用之債務特定主債務受僱人未來職務侵害
委任人/保證人身分委任人=擬制保證人保證人人事保證人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德國BGB § 778(Kreditauftr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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