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822 條(共有物費用之分擔)

快速跳轉
  1. 1.共有物之管理費及其他負擔,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由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
  2. 2.共有人中之一人,就共有物之負擔為支付,而逾其所應分擔之部分者,對於其他共有人得按其各應分擔之部分,請求償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822 條規定,共有物的管理費與負擔除另有約定外,由各共有人按應有部分分擔,墊付超額者可向其他共有人請求償還。

Q · 幫家人墊了共有房子的稅費和修繕費,事後能要回來嗎?

能,墊超過持分的部分可依法請求償還

依民法第 822 條第二項,共有人就共有物的負擔支付了超過自己應分擔部分時,對其他共有人有償還請求權,可按各人應分擔的比例請求償還。前提是該費用屬「共有物的管理費或其他負擔」(如房屋稅、地價稅、必要修繕費),而非單一共有人個人使用所生的費用,且要保留繳款單據作為舉證基礎。

深度解讀

假設你和兄弟姊妹繼承了爸媽留下的房子,變成共有人。房屋稅單寄來了、頂樓漏水要修、電梯保養費要繳。這些錢誰出?大部分家庭的答案是「誰方便誰先墊,後面再說」。然後「後面」就沒了,墊錢的那個人永遠拿不回來,心裡越來越不平衡,家庭關係慢慢毀掉。這條法律在說的事情簡單又重要:共有物的所有費用和負擔,默認按「應有部分」(你持分多少)分擔。你持 1/4 就出 1/4,不是平均分。更關鍵的是第二項,你先墊付了超過自己那份的部分,對其他共有人有「償還請求權」,你可以正式要錢,不用靠人情。大部分墊錢的人不知道自己手上其實握著一張法律上的帳單。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2 版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822 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費及其他負擔,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由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共有人中之一人,就共…」(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8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82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