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43 條(占有權利之推定與排除)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占有人於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
- 前項推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占有已登記之不動產而行使物權。 二、行使所有權以外之權利者,對使其占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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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huang999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動產:943,不動產:759-1。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占有人」於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
推定其適法有所有權、動產質權、用益物權等
II 前項推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占有「已登記之不動產」而行使物權。
二、行使所有權以外之權利者(例如承租人),對使其占有之人(例如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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