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44 條(占有態樣之推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占有人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
- 經證明前後兩時為占有者,推定前後兩時之間,繼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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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candice0715
6 months ago
高普初考
繼續占有之規定
cnnng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推定-所有的意思為占有;如欲主張以行使地上權的意思為占有,負舉證責任
lulu7953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善意佔有人得為佔有物使用收益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占有人🌂推定其為以所有之意思,善意、和平、公然及無過失占有。
占有人推定為所有人
II 經證明前後兩時為占有者,推定前後兩時之間,繼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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