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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0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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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1024 條已於民國 91 年刪除,原規定妻之債務由妻清償,現行夫妻債務改依第 1023 條各自負責。

Q · 民法第 1024 條還有效嗎?

已刪除,現行看第 1023 條

民法第 1024 條已於民國 91 年 6 月 26 日刪除。原條文規定妻就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反映舊夫妻財產制。現行夫妻債務清償一律適用第 1023 條: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不再依性別或債務發生時點區分。

深度解讀

這條已經在民國 91 年被刪除了,但它留下的痕跡比你想的重要。它原本規定「妻」婚前和婚後所負的債務由妻自己負責清償。你看懂了嗎?立法者當年覺得需要「特別規定」妻的債務由妻自己負責,潛台詞就是:預設情況下,妻的債務是夫要扛的。這條的存在本身就是那個「夫為家長、妻為附庸」時代的化石。民國 91 年大修親屬編時,立法者把這條連同第 1025 條一併刪除,因為新制(第 1023 條)直接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夫妻從此在債務上完全平等,不再需要「特別規定妻的部分」。如果你在老判決或舊教科書看到這條被引用,記得它已經是歷史文物,現行適用的是第 1023 條。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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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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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024 條規定:「(刪除)」(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0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024 條的立法沿革共 3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