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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1023 條(各自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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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2. 2.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1023條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配偶的個人債務與他方財產無關;一方以自己財產代他方清償時,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即得請求償還。

Q · 配偶欠的債,我要幫忙還嗎?我幫他還的能要回來嗎?

不用扛。代還的錢還能要回

依民法第1023條第1項,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配偶一個人簽下的卡債、借款、投資失敗的債,與你的薪水、存款、名下財產無關,債主不能向你求償。第2項更關鍵:當你以自己的財產替配偶清償債務時,即使婚姻關係還存續中,你也可以隨時請求對方償還,不必等到離婚。這筆代償在法律上是一筆債權,適用15年消滅時效,留存匯款紀錄與借據即可主張。

深度解讀

很多人結了婚才發現,自己在婚姻裡最大的風險不是外遇,是對方的債務。你先生在婚前辦了八張信用卡刷爆,你太太拿房子去抵押做了一場失敗的生意,你以為夫妻一體,這些債會變成你的債。不會。這條法律白紙黑字寫著:夫妻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你的薪水、你名下的存款、你結婚前就買的房子,原則上不會被對方的債主拿走。更關鍵的是第二項:如果你好心用自己的錢幫配偶還了債,你隨時可以要對方把這筆錢還給你,不用等離婚,不用等對方願意。很多人不知道有這第二項,一輩子吞下去就算了。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立法沿革 2 版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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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023 條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夫妻之一方以自己財產清償他方之債務時,雖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0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023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