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991 條(結婚之撤銷(三)-有監護關係)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四條之規定者,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結婚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991 條規定,監護人違法與受監護人結婚時,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得於結婚日起一年內向法院請求撤銷,逾期不得請求。

Q · 監護人娶了我失智的家人,我能告嗎?

依民法第 991 條,結婚違反第 984 條監護人不得與受監護人結婚之規定者,受監護人本人或其最近親屬,得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關鍵是時效:自結婚之日起算一年,逾一年即不得請求撤銷,這段婚姻就確定合法。此處的一年屬除斥期間,不因任何事由中斷或延長,發現越晚越被動。

白話解讀

民法第 984 條禁止監護人在監護關係存續中跟受監護人結婚,除非取得受監護人父母的同意。違反這條就啟動本條的撤銷機制。這條的設計邏輯很巧妙:它不說這種婚姻「無效」,而是給「撤銷權」,而且只交給兩種人——受監護人自己、或他最親近的親屬。為什麼要這樣設計?因為監護人對受監護人有事實上的控制力,立法者怕硬性宣告無效會讓受監護人自己失去選擇空間。你以為只有監護人自己能告?不是。受監護人的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這些最近親屬都有權跨過受監護人直接告上法院。但這把劍有一年的保存期限:從結婚那天起算,超過一年,這段婚姻就自動合法化,誰都動不了。這條在失智長輩、身心障礙受監護人被「婚嫁式」財產掠奪的案件中,是家屬唯一能救的那扇窗。

法律定性

民法第 991 條規定,違反監護人不得與受監護人結婚之禁止者,其婚姻並非當然無效,而是賦予受監護人或其最近親屬撤銷權;撤銷權須自結婚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則婚姻確定有效,構成監護結婚的相對無效與短期除斥期間機制。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監護人可以娶受監護人嗎?

原則禁止,除非取得受監護人父母同意;違反者婚姻得被撤銷。

Q2誰可以聲請撤銷監護結婚?

受監護人本人,或其最近親屬(配偶、直系血親、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Q3撤銷監護結婚有時間限制嗎?

有,自結婚之日起一年除斥期間,逾期權利消滅。

Q4監護結婚撤銷的一年怎麼起算?

從結婚登記之日起算,不是從知道或恢復行為能力起算。

Q5撤銷後婚姻溯及到結婚時無效嗎?

不溯及。依民法第 998 條,撤銷效力不溯及既往。

Q6受監護人父母同意了還能撤銷嗎?

不能。父母同意是第 984 條但書例外,根本不構成違反。

Q7拖過一年才發現違法還有救嗎?

本條失效,但可改走詐欺脅迫(997)或婚姻不成立等替代路線。

Q8撤銷婚姻同時可以凍結對方財產嗎?

可,得依民事訴訟法聲請暫定狀態處分或假處分凍結夫妻財產。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option_a_labeloption_aoption_b_labeloption_b
法律效果民法991監護結婚得撤銷(相對無效)民法988重婚等自始無效
時效民法991監護結婚結婚日起一年除斥期間民法997詐欺脅迫發現後六個月
聲請權人民法991監護結婚受監護人或最近親屬民法997詐欺脅迫受詐欺脅迫之當事人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