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71 條(姻親關係之消滅)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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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hon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配偶死亡 姻親關係不會消滅!
wei1217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1離婚(3種)
2經撤銷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姻親關係,因1️⃣離婚而消滅;2️⃣結婚經撤銷者(998向後失效)亦同。
⚠️⚠️姻親關係不因❌死亡而消滅
🔵學說:
基於民法個人主義之基本理念、尊重生存配偶的意思、避免親屬(姻親)關係複雜化
生存之配偶「再婚」時,應使生存配偶與死亡配偶之親屬間之姻親關係消滅
garrow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姻親關係不因配偶一方死亡而消滅,惟生存之配偶再婚時,應使生存配偶與死亡配偶之親屬間之姻親關係消滅。因基於民法個人主義之基本理念,為尊重生存配偶的意思,應使其有機會消滅與死亡配偶親屬間之姻親關係,且亦能避免親屬(姻親)關係複雜化。
wen071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
配偶一方死亡,生存者再婚。仍不消滅
sky1112
5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姻親關係之消滅:
1️⃣死亡
2️⃣離婚
3️⃣婚姻之撤銷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