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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972 條(婚約之要件(一))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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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972 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父母代理訂定的婚約不成立。

Q · 父母幫我訂的婚,法律上算數嗎?

依民法第 972 條,婚約必須由男女當事人本人親自訂定,父母、媒人或任何第三人都不能代理。即使父母已收聘金、辦過訂婚宴,只要當事人本人沒有親自表達訂婚意思,這個婚約在法律上不成立。聘金返還屬於另一個法律關係(不當得利或附條件贈與),與婚約是否成立分開處理。

白話解讀

你可能從沒想過「訂婚」這件事在法律上有多硬的一條紅線:這是你一個人的事,沒有任何人可以代替你決定。爸媽幫你喬的、長輩私下談定的、媒人拍板的,只要不是你和對方「親自、當面」談定的,這個婚約法律上根本不存在。這條短短一句話,把傳統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整個推翻。它背後的邏輯很簡單:婚姻是跟著你一輩子的事,別人沒資格替你按下確認鍵。就算你父母已經收了對方家的聘金、擺了訂婚宴、發了喜帖,只要你本人沒有親自表達「我要跟這個人訂婚」,這場訂婚在法律上是空的。你可以事後反悔,對方不能用「你爸媽答應了」告你違約。

法律定性

民法第 972 條為婚約訂定的形式要件,明定婚約須由男女當事人本人親自為意思表示,屬於一身專屬的身分法律行為,排除代理制度的適用,與身分法上婚姻、收養等核心行為的「不得代理原則」一脈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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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法 972 條婚約怎麼成立?

民法第 972 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婚約是結婚的預約,不等於結婚。婚約不能強制執行結婚(民法 975 條),但違約方需負損害賠償責任(979 條)。完整條文見 lawplayer.com/article/civil-972。

Q2口頭求婚算婚約嗎?

可能算。依民法 972 條,婚約不限形式,口頭承諾也可成立。但舉證困難,實務上多以訂婚儀式、訂婚禮金、訂婚宴等客觀事實認定婚約成立。舉證要件見 lawplayer.com/article/civil-972。

Q3退婚要賠多少?

依民法 979 條,無過失方可向有過失方請求損害賠償,包含:(1) 已支出的婚禮準備費用(攝影、場地訂金) (2) 已經受的聘禮退還 (3) 精神慰撫金(非財產損害)。金額實務多 5-30 萬,視具體情況。計算實例見 lawplayer.com/article/civil-972。

Q4有婚約可以強制對方結婚嗎?

不可以。民法 975 條明定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即使已訂婚,任何一方可自由選擇不結婚,但可能負賠償責任。婚姻自由受憲法保障,強制無效。強制婚姻無效見 lawplayer.com/article/civil-972。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韓國민법 제800조(약혼의 자유)
🇩🇪 德國BGB § 1297 ff.(Verlöbnis - 訂婚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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