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1064準正

快速跳轉

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1064 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此即準正,效力於結婚時自動發生。

Q · 非婚生子女在父母結婚後會自動變成婚生子女嗎?

會,父母結婚當下自動視為婚生子女

依民法第 1064 條,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與生母結婚時,該子女即「視為婚生子女」,這就是準正。效力在父母完成結婚登記的瞬間自動發生,不需要認領程序、不需要法院裁定,也沒有子女年齡限制;即使子女已成年,父母補辦結婚同樣生效。準正後,子女在繼承順位、扶養義務、姓氏上取得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白話解讀

一對情侶先有了孩子,後來才結婚。就這麼一張結婚證書,孩子的法律身份瞬間翻轉:從「非婚生子女」變成「婚生子女」。不需要認領程序,不需要法院裁定,不需要任何人同意,甚至不需要孩子知道。父母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的那一刻,效力自動發生。這個翻轉帶來的不只是稱呼上的改變。婚生子女在繼承順位、扶養義務、姓氏選擇上都有明確的法律地位,不需要再另外打官司確認親子關係。換句話說,這條法律把一個原本可能需要走認領、甚至訴訟才能建立的法律關係,壓縮成一個動作:結婚。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即使孩子已經成年了,父母後來才補辦結婚,準正的效力照樣發生。沒有年齡限制,沒有時效問題。

法律定性

準正,是指非婚生子女因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而在法律上被視為婚生子女的制度。其法律效果於父母結婚成立時當然發生,無須當事人另行主張或經法院認定,使原本須透過認領或訴訟確認的親子關係,得以因婚姻事實直接取得婚生子女身分。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父母結婚後,我需要去辦什麼手續才算「變成婚生子女」嗎?

不需要額外手續。依民法第1064條,準正效力在父母結婚登記時自動發生。但實務上建議去戶政事務所更新戶籍資料,讓紙面紀錄跟法律狀態一致,避免日後辦理繼承或其他事務時被要求補件。內行人提示:去戶政更新時順便申請三份戶籍謄本留存,因為銀行、地政、法院各要一份正本。

Q2我爸跟我媽結婚了,但我爸其實不是我的親生父親,我還是算婚生子女嗎?

這裡有個關鍵前提:第1064條寫的是「生父與生母結婚」。如果結婚的男方不是你的生物學父親,嚴格來說不符合本條的準正要件。不過,如果他在婚姻存續中被推定為你的父親(第1063條婚生推定),除非有人提起否認之訴並勝訴,你在法律上仍然是婚生子女。內行人提示:如果沒有人去打否認之訴,推定就一直有效,實務上很多家庭就是靠這個推定維持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Q3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在繼承上到底差多少?

經過認領的非婚生子女在繼承權上跟婚生子女相同(第1065條第1項)。但差別在舉證難度:婚生子女只要拿戶籍謄本就能證明身分,非婚生子女如果沒有經過認領或準正,可能需要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才能主張繼承權,光訴訟就可能花一年以上。準正的價值不在權利大小的改變,而在主張權利的成本大幅降低。內行人提示:遺產分割協議中,身分爭議是最常被其他繼承人拿來拖延時間的武器,準正後這張牌就廢了。

Q4準正是什麼意思?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與生母結婚後,子女在法律上被視為婚生子女的制度,效力自結婚時當然發生,是取得婚生子女身分的兩條途徑之一。

Q5準正跟認領差在哪?

準正靠父母『結婚』自動發生;認領是生父單方承認、不必結婚。兩者觸發條件不同,準正挑戰門檻更高。

Q6什麼叫非婚生子女?

非由婚姻關係受胎或出生之子女,須經認領或準正,才與生父發生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與繼承權。

Q7準正後子女的法律地位和婚生子女一樣嗎?

完全相同。準正後在繼承順位、扶養義務、姓氏選擇上,與婚後出生的婚生子女享有相同地位。

Q8父母結婚後子女要怎麼變成婚生子女?

不需特別動作。生父與生母完成結婚登記的瞬間,準正效力自動發生,建議事後更新戶籍謄本。

Q9準正後辦繼承要準備哪些文件?

更新後的戶籍謄本加出生證明通常即足,可省去認領證明或確認親子關係裁定,建議多備幾份正本。

Q10父母還沒結婚,子女想取得婚生身分怎麼辦?

可循認領途徑:生父認領(民法1065),或子女、生母依民法1067請求認領,必要時提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Q11怎麼確認準正已經生效?

向戶政事務所查詢父母結婚登記日期,並申請最新戶籍謄本確認子女身分欄位已更新為婚生子女。

Q12準正 vs 認領哪個對子女比較有保障?

準正建立在婚姻事實上,挑戰須攻擊婚姻效力門檻極高;認領可能被提否認之訴。婚姻成立時準正較難動搖。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項目準正(民法1064)認領(民法1065)
觸發方式生父與生母結婚生父單方承認親子關係
是否需父母結婚是,以婚姻為要件否,不必結婚
效力發生時點結婚成立時當然發生認領時發生,溯及出生
可否被質疑須攻擊婚姻效力,門檻極高得由利害關係人提認領否認之訴
適用對象生父母結婚之非婚生子女生父承認之非婚生子女

準正(民法1064)

觸發方式
生父與生母結婚
是否需父母結婚
是,以婚姻為要件
效力發生時點
結婚成立時當然發生
可否被質疑
須攻擊婚姻效力,門檻極高
適用對象
生父母結婚之非婚生子女

認領(民法1065)

觸發方式
生父單方承認親子關係
是否需父母結婚
否,不必結婚
效力發生時點
認領時發生,溯及出生
可否被質疑
得由利害關係人提認領否認之訴
適用對象
生父承認之非婚生子女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日本民法第789条(準正)
韓國대한민국 민법 제855조 제2항(준정)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1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無「準正」制度,因婚生/非婚生區別已廢除)
德國ehemals BGB § 1719(Legitimation durch nachfolgende Ehe),1998 年子女法改革廢止,婚生/非婚生區別取消
法國ancien article 331 du Code civil(légitimation par mariage),2005 年命令廢止,婚生/非婚生親子關係區別取消
美國Uniform Parentage Act(UPA)— 廢除婚生地位區別;歷史上各州曾以制定法承認因後婚而準正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0

立法沿革 1

(0191203 制定)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0191203 制定)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064 條規定:「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06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06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