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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034 條(結婚前或婚關係存續中債務之清償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夫或妻結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應由共同財產,並各就其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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