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85 條(結婚之實質要件(五)-須非重婚)
- 1.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 2.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985條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違反者依第988條第3款後婚自始無效,不須任何人主張即不存在。
Q · 分居很久沒離婚可以直接再婚嗎?
依民法第985條,只要前一段婚姻在法律上尚未消滅(未離婚、未經死亡宣告),任何新的結婚登記都構成重婚。分居十年、對方完全失聯、你以為早就離了,這些在法律上都不算婚姻消滅。重婚的後婚依第988條第3款原則上自始無效,不須法院判決。唯一例外是再婚時善意且無過失信賴前婚已消滅(第988-1條但書),此時前婚視為消滅、後婚有效。刑事上還可能觸犯刑法第237條重婚罪(告訴乃論,6個月告訴期間)。
白話解讀
你可能覺得重婚離自己很遠,畢竟誰會笨到同時結兩次婚?但這條真正會咬你的場景不是「故意犯」,而是「以為自己單身」的那一刻。想像一下:你跟配偶分居十幾年,人早已失聯,你以為早就離婚了,拿著一張你沒看懂的文件去戶政事務所,辦完了新的結婚登記。幾年後前配偶突然出現,你才發現當年根本沒離成。這時候第 988 條會告訴你:你的新婚姻在法律上「無效」,不是「可以撤銷」,是從頭到尾不存在。你跟新伴侶共同打拼的財產分配、小孩的婚生地位、繼承權,全部要重新拆解。這條文字只有兩行,但它牽動的是你整個家庭的法律地基。
法律定性
民法第985條為結婚實質要件之一,明定一夫一妻制的法定義務: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本條為禁止規定,違反效果規定於第988條第3款(婚姻無效),並與刑法第237條(重婚罪)形成民刑雙軌制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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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重婚是什麼意思?▾
前一段婚姻法律上尚未消滅(未離婚、未死亡宣告),又與第三人辦理結婚登記,即構成重婚。民法第985條明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Q2分居很久沒離婚可以再婚嗎?▾
不行。分居在法律上不等於離婚,前婚仍然存在。必須先完成離婚程序(協議離婚或裁判離婚)或經法院為死亡宣告,才能合法再婚。直接登記構成重婚,後婚無效。
Q3發現配偶重婚怎麼辦?▾
可走民事或刑事兩條路。民事:提確認後婚無效之訴(民訴第582條),或依第1052條第1項第1款以重婚為由訴請離婚。刑事:依刑法第237條提重婚告訴(告訴乃論,知悉後6個月內)。兩者可同時進行。
Q4重婚的新婚姻是無效還是可以撤銷?▾
原則上自始無效(第988條第3款),不是撤銷。無效和撤銷差別巨大:無效是從來不存在,撤銷前婚姻曾經有效。唯一例外是善意無過失再婚者,依第988-1條但書前婚視為消滅、後婚有效。
Q5在國外離婚回台灣可以直接再婚嗎?▾
不一定。外國離婚判決需經台灣法院裁定認可(民事訴訟法第402條),或確認符合台灣承認要件後,才能在戶政系統生效。未完成認可程序,戶政紀錄上你仍是已婚。
Q6重婚會有刑事責任嗎?▾
會。刑法第237條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婚者亦同。但本罪為告訴乃論(刑法第245條),須由配偶於知悉犯人之時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
Q7配偶失蹤多年怎麼合法再婚?▾
失蹤滿7年(或遭遇特別災難滿1年),可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民法第8條)。死亡宣告裁定確定後,前婚因「配偶死亡」而消滅,即可合法再婚。若死亡宣告後再婚,對方又出現,只要再婚時善意無過失,後婚有效。
Q8重婚的小孩算婚生子女嗎?▾
重婚無效不影響子女地位。依第1063條婚生推定規定,在婚姻存續中受胎的子女推定為婚生。但後婚既然無效,子女的法律父親認定會變複雜,可能需要走否認婚生之訴或認領程序。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scenario_a | scenario_a_detail | scenario_b | scenario_b_detail | scenario_c | scenario_c_detail |
|---|---|---|---|---|---|---|
| 法律效果 | 重婚(一般情形) | 後婚自始無效(第988條第3款),不須法院判決 | 重婚(善意無過失例外) | 前婚視為消滅、後婚有效(第988-1條但書) | 一般結婚撤銷 | 撤銷前婚姻有效,撤銷後向未來失效(第998條) |
| 對子女影響 | 重婚(一般情形) | 後婚無效但不影響已受胎子女的婚生推定 | 重婚(善意無過失例外) | 後婚有效,子女婚生地位不受影響 | 一般結婚撤銷 | 撤銷不溯及,子女仍為婚生 |
| 財產分配 | 重婚(一般情形) | 後婚無效 → 無法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只能主張不當得利或侵權 | 重婚(善意無過失例外) | 前婚消滅 → 前配偶可請求損害賠償(第988-1條準用第999條) | 一般結婚撤銷 | 準用離婚規定處理財產(第998條) |
| 刑事責任 | 重婚(一般情形) | 刑法第237條重婚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告訴乃論) | 重婚(善意無過失例外) | 善意無過失可主張無犯意,可能無罪 | 一般結婚撤銷 | 無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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