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民法 第 1027 條

(刪除)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1027條已於民國91年刪除,原處理舊聯合財產制下夫妻財產的補償關係,現行規範改為民法第1030-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Q · 民法第1027條現在還能用嗎?

民法第1027條已於民國91年6月26日刪除。舊法將夫妻財產分為原有財產、特有財產、聯合財產三層,本條處理三者相互清償後的補償;新制改為婚前、婚後財產兩分,補償邏輯被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民法第1030-1條)取代。僅民國91年6月26日前發生的夫妻財產關係,依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可能仍適用舊法。

白話解讀

這條已經在民國 91 年(2002 年)被刪除了。它原本處理的是舊「聯合財產制」下,夫妻之間財產與債務互相清償後的補償關係。舊制度把夫妻財產切成「妻的原有財產」、「妻的特有財產」、「聯合財產」三塊,相互流動時要算帳補償。91 年修法把法定財產制整個翻新,改成只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兩類,舊的三層結構沒了,這條的補償邏輯自然也失去舞台,直接被刪。如果你現在看到有人引用這條,要嘛是在查舊案(91 年 6 月以前發生的夫妻財產關係),要嘛是引錯了。現行法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改看民法第 1030-1 條。

法律定性

民法第1027條為已刪除條文,原屬法定聯合財產制下的補償性規範,處理夫妻原有財產、特有財產、聯合財產三類財產相互清償後的補償關係;民國91年法定財產制改為婚前、婚後財產二分法後,本條失其依據而被刪除。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1027條是什麼?

已刪除條文,原規範舊聯合財產制下夫妻財產相互清償後的補償請求權。

Q2民法1027條什麼時候刪除的?

民國91年(2002年)6月26日修法刪除。

Q3刪除後夫妻財產分配看哪一條?

現行改適用民法第1030-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Q4現在還能依1027條主張補償嗎?

不能,僅91年6月26日前舊案依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可能適用。

Q5舊聯合財產制是什麼?

舊制把夫妻財產分原有、特有、聯合三層,互相流動時要算帳補償。

Q6怎麼判斷舊案適用新法還是舊法?

看夫妻財產關係發生時點,以91年6月26日為界,依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判定。

Q71027條和1030-1條差在哪?

前者是廢止的三分法補償,後者是現行兩分法的剩餘財產分配。

Q8考試會考1027條嗎?

幾乎不會,記住它是已刪除歷史條文,對應現行1030-1條即可。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old_1027current_1030_1
財產分類原有財產/特有財產/聯合財產(三分)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兩分)
結算方式財產相互流動時逐筆補償離婚或法定原因時結算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
現行效力已刪除,僅91年6月前舊案殘存現行有效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