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民法 第 1116-1 條(夫妻與其他人扶養權利義務之順位)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民法 第1116-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 夫妻互負扶養義務 🔵多數說: 「事實上夫妻」得類推適用親屬法規定,但原則上不得類推適用繼承法規定 💇立法理由: 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五種倫常關係)
alice96
4 years ago
高普初考
「事實上夫妻」得類推適用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