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1116 條(扶養權利人之順序)

快速跳轉
  1. 1.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 一、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家屬。 四、兄弟姊妹。 五、家長。 六、夫妻之父母。 七、子婦、女婿。
  2. 2.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3. 3.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按其需要之狀況,酌為扶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1116條規定扶養資源不足時受扶養之七順位:直系尊親屬最先,依序為卑親屬、家屬、兄弟姊妹、家長、夫妻之父母、子婦女婿。

Q · 爸媽和小孩都要養但錢不夠,法律規定先養誰?

依民法1116條,直系尊親屬(父母)排第一,子女排第二

依民法第1116條,當扶養義務人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全部應扶養之人時,受扶養順序為: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第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第二、家屬第三、兄弟姊妹第四、家長第五、夫妻之父母第六、子婦女婿第七。同屬尊親屬或卑親屬者親等近者優先;親等相同者依第三項按各人需要狀況酌定,而非機械式平分。此順序僅在資源不足時啟動,能力足夠時各權利人均有完整受扶養權。

深度解讀

想像一個場景:你爸七十歲,退休金每月三萬。他上有八十五歲的老母親需要照顧,下有你弟剛離婚帶著兩個小孩沒工作,旁邊還有你嫂嫂也在伸手要生活費。三萬塊,三張嘴,怎麼分?這條就是法律給出的答案。它列了一張優先順序表:錢不夠的時候,先顧父母(直系血親尊親屬),再顧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接著是家屬、兄弟姊妹,最後才是媳婦女婿和岳父母公婆。這不是道德排序,是法律強制排序。你覺得「大家平分」很公平?法律不這麼認為。當資源不夠,它替你做了殘酷但明確的取捨:誰先被照顧,誰後被照顧,誰可能根本分不到。而且第三項還留了一個彈性閥門:同一順位有好幾個人時,不是機械式平分,而是「按需要的狀況」來酌定。八十歲臥床的祖母和七十歲還能自理的祖父,同樣是直系尊親屬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4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116 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養其全體時,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 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1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116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