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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1119 條(扶養程度)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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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1119 條規定,扶養費金額須按受扶養人需要、扶養義務人經濟能力及雙方身分三項標準綜合認定。

Q · 扶養費到底要付多少,誰說了算?

依民法第 1119 條,扶養費金額不是誰開口要多少就給多少,而是綜合三項標準:受扶養權利者的實際需要、負扶養義務者的經濟能力、以及雙方的身分(社會地位與既往生活水準)。三者互相牽制,需求方不能漫天喊價,義務方也不能裝窮逃避。法院核定時會逐項調查雙方財產所得與生活開銷,在需要與能力之間取平衡點。

白話解讀

你爸媽年紀大了,弟弟說你賺比較多所以應該全部負擔。你心裡覺得不公平,但又不確定法律站在誰那邊。這條就是你的答案。扶養不是「有錢的那個全包」,法律給了一個三角公式:受扶養人「實際需要」多少、你「實際能負擔」多少、以及雙方的「身分」(社會地位、過去的生活水準)。三個變數缺一不可。你媽住在鄉下,基本生活開銷一個月兩萬就夠,你弟硬要送她去月費八萬的養護中心,你不需要照單全收。反過來,你月入二十萬卻只肯給三千,法官也不會放過你。這條最厲害的地方在於它是雙向的保護:防止有錢的子女裝窮逃避責任,也防止需求方獅子大開口把義務人榨乾。

法律定性

民法第 1119 條為扶養程度之判準規範,明定扶養費金額應依三項標準綜合認定: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實際生活開銷)、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收入減必要支出後之餘額)、以及雙方之身分(社會地位與既往生活水準)。本條是家事法院核定扶養費的計算基礎,使扶養義務維持在合理範圍。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受扶養人每月必要生活費(NTD)扶養義務人月收入(NTD)扶養義務人每月必要支出(NTD)扶養義務人總數(人)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兄弟姊妹收入差很多,扶養費怎麼分?

法院會調每個人的所得稅資料,按各人經濟能力比例分擔,月入十萬與月入三萬不會平均分攤。法官通常算出每人的可支配餘額(收入減必要支出),再按餘額比例分配。若某人長期同住並實際照顧父母,法官可能酌減其金錢負擔,以勞務折抵現金。

Q2扶養費判了之後我失業了,可以減少嗎?

可以。依民法第 1121 條,扶養程度與方法可因情事變更由法院變更。需向法院聲請酌減並提出失業證明、資遣通知、勞保退保紀錄。法院酌減通常自聲請日起算,之前積欠仍須補,發現收入驟降應立刻行動。

Q3爸媽年輕時沒養過我,老了來要扶養費我一定要給嗎?

不一定。依民法第 1118 條之 1,受扶養權利者若曾對你虐待、重大侮辱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請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扶養義務,但須主動向法院提出。蒐集被棄養的證據(鄰居證詞、社工紀錄、學校紀錄)非常關鍵,單純口頭主張舉證力薄弱。

Q4扶養費怎麼算?

依民法 1119 條按受扶養人需要、義務人經濟能力、雙方身分三標準綜合認定,三者互相牽制。

Q5民法 1119 條的三標準是什麼?

需要(受扶養人實際開銷)、能力(義務人可支配餘額)、身分(社會地位與生活水準)。

Q6扶養程度的『身分』指什麼?

受扶養人與義務人的社會地位與既往生活水準,會微調最終金額,常被忽略卻會墊高數字。

Q7扶養和撫養差在哪?

撫養多指對未成年子女的養育照顧,扶養範圍涵蓋直系血親尊親屬等互負義務之親屬,1119 條規範金額程度。

Q8扶養費怎麼向法院聲請?

盤點需要與能力 → 先協議或家事調解 → 不成向家事法院聲請酌定,急用可聲請暫時處分。

Q9兄弟姊妹扶養費怎麼分攤?

法院調各人所得稅資料,算出可支配餘額後按比例分攤,賺多者負擔較多。

Q10失業後扶養費怎麼降?

備妥失業證明、資遣通知、勞保退保紀錄,依民法 1121 條向法院聲請酌減,自聲請日起算。

Q11怎麼證明對方經濟能力很好?

聲請法院調閱對方所得稅申報與財產歸戶資料,揭穿隱匿收入。

Q12扶養費 vs 夫妻家庭生活費差在哪?

扶養費依 1119 條對親屬間,家庭生活費用依 1003-1 條由夫妻分擔,請求基礎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ontentnote
受扶養人需要實際生活開銷,可參照主計總處最低生活費標準設定金額參考上限
義務人經濟能力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後之可支配餘額不得使義務人無法維持自身基本生活
雙方身分社會地位與既往生活水準微調最終落點,常被忽略卻會墊高金額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民法第879条(扶養の程度・方法:需要、資力その他一切の事情を考慮)
🇰🇷 韓國민법 제977조(부양의 정도·방법)
🇨🇳 中國民法典無「扶養程度」單獨對應條文,相關扶養/撫養義務散見婚姻家庭編第1067、1074條
🇩🇪 德國BGB § 1610(Maß des Unterhalts)配合 § 1603(Leistungsfähigkeit)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208(aliments accordés à proportion du besoin et de la fortun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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