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220 條(債務人責任之酌定)

  1. 1.債務人就其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應負責任。
  2. 2.過失之責任,依事件之特性而有輕重,如其事件予債務人以利益者,應從輕酌定。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220 條規定債務人就故意或過失負責;過失責任依事件特性而有輕重,事件非予債務人利益者從輕酌定,這就是無償從輕、有償從嚴的歸責公式。

Q · 我幫忙做事出了錯,到底要不要賠?

依民法第 220 條,債務人只在有故意或過失時才負責;沒有這兩者原則上不用賠。而過失責任的輕重會浮動:如果這件事對你沒好處(無償),法律會從輕酌定,只要求較低的注意義務;如果你是收錢提供服務(有償),標準就拉高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一個「不小心」,收不收錢決定你適用哪一級過失標準。

白話解讀

這條是整個債法責任的心臟。它回答一個基本問題:你欠別人錢、欠別人一件事沒做好,什麼時候要負責?答案是兩個字:故意、過失。沒有這兩個,原則上你不用賠。聽起來簡單,但魔鬼在第二項:過失的嚴重程度是浮動的,法官會看「這件事對你有沒有好處」來決定。你免費幫朋友搬家摔破他的古董花瓶,法官會從輕;你是付費搬家公司摔破客戶的花瓶,標準就會拉高。同樣一個「不小心」,因為你是不是收錢,法律對你的要求完全不同。這就是「無償從輕、有償從嚴」的判斷公式,是每個涉及契約糾紛的人都該先搞懂的第一條規則。

法律定性

民法第 220 條為債務人責任的歸責總則,確立「故意或過失」為負責前提,並建立過失責任的浮動標準:依事件是否予債務人利益,調整注意義務的高低,是台灣債務不履行責任的核心判斷起點。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 220 條是什麼?

債務人責任的歸責總則,故意或過失才負責,過失輕重依事件是否得利浮動。

Q2無償幫忙出錯一定要賠嗎?

不一定,無償關係注意義務較低,常只追究重大過失,但不是完全免責。

Q3有償服務出錯的標準是什麼?

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看同業專業者在相同情況會不會犯這個錯。

Q4什麼叫從輕酌定?

事件對債務人沒好處時,法院降低注意義務標準,過失認定從寬。

Q5合約寫「概不負責」有效嗎?

部分有效,依民法 222 條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Q6過失分幾級?

三級:善良管理人注意(抽象輕過失)、自己事務同一注意(具體輕過失)、重大過失。

Q7怎麼主張自己適用較低的注意標準?

先證明法律關係屬無償或不予自己利益,再援引較低注意義務級距。

Q8民法 220 跟侵權的過失差在哪?

220 是契約/債務不履行的歸責標準,侵權過失看民法 184,舉證脈絡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paid_obligationgratuitous_obligation
適用情境有償(收費服務、買賣、承攬)無償(免費幫忙、贈與、無償寄託)
注意義務標準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抽象輕過失)自己事務同一注意,或僅重大過失
過失認定門檻客觀同業專業標準,門檻高從輕酌定,門檻低
「我盡力了」抗辯幾乎無防禦力較有空間,但重大過失仍須負責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民法第400条(善管注意義務)・第659条(無償受寄者の注意義務の軽減)
🇰🇷 韓國민법 제390조(채무불이행)・제695조(무상 수치인의 주의의무 경감)
🇩🇪 德國BGB § 276(Verantwortlichkeit des Schuldners – Vorsatz und Fahrlässigkeit)+ § 277(Sorgfalt in eigenen Angelegenheiten)
🇫🇷 法國Code civil art. 1231-1(responsabilité contractuelle); art. 1992 al. 2(responsabilité réduite du mandataire à titre gratuit)
🇺🇸 美國Common law:區分 ordinary / gross negligence 與 gratuitous bailee 較低注意義務,無單一對應條文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