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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8 分鐘8 分鐘8 分

民法514-7旅遊營業人之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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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得請求旅遊營業人改善之。旅遊營業人不為改善或不能改善時,旅客得請求減少費用。其有難於達預期目的之情形者,並得終止契約。
  2. 2.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致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除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3. 3.旅客依前二項規定終止契約時,旅遊營業人應將旅客送回原出發地。其所生之費用,由旅遊營業人負擔。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514條之7建立旅遊瑕疵三階救濟:先請求旅行社改善,不改善得減少費用,難達預期目的並得終止契約,終止後旅行社須送旅客回原出發地並自負費用。

Q · 跟團出問題,旅行社不退費怎麼辦?

先要求改善,不改善就減費或終止契約

依民法第514條之7,旅遊服務品質不符約定時,旅客有三階救濟:第一項先請求旅行社改善(換房、換飯店、換行程),旅行社不為或不能改善時得請求減少費用,情形嚴重難達預期目的者並得終止契約。第二項若是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旅客另可請求損害賠償。第三項終止契約後,旅行社必須將旅客送回原出發地,所生費用由旅行社負擔。這些權利是法律強制規定,旅行社的定型化契約不能用「概不退費」排除。

白話解讀

你花了三萬塊訂了個日本溫泉團,結果旅行社把你送進一間漏水發霉、房間裡有蟑螂的旅館。你氣炸了,但除了上網寫負評,好像什麼都做不了?錯。514-7 條給了你三層階梯式的武器:先要求旅行社「改善」(換房、換飯店、換行程),不改善或改不了就要求「減少費用」(退一部分錢),如果整個旅程已經毀到沒救,你可以當場「終止契約」要求旅行社把你送回出發地,費用還要旅行社出。如果整件事是旅行社的錯(可歸責事由),你還能多加一條:損害賠償。重點是,這些權利不用寫在合約裡,是法律直接給你的。很多旅客被旅行社一句「我們合約沒寫可以退」就摸摸鼻子認了,其實法律早就寫好了。

法律定性

民法第514條之7為旅遊契約之瑕疵擔保責任規範,建立旅遊服務品質不符時的階梯式救濟:改善請求權(第一項前段)、減少費用請求權(第一項中段)、契約終止權(第一項後段)、損害賠償請求權(第二項,限可歸責事由)與送回義務(第三項)。前三項不以旅行社可歸責為要件,屬旅客之基本保障。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旅行社說合約寫「住宿等級以同級飯店替代」,到現場真的換成比較差的,能退嗎?

可以主張。「同級」不是旅行社片面說了算,要以客觀標準(星等、房價、評鑑)判斷。如果事實上明顯降級,這就是514條之7第一項的品質不符,可以要求改善或減費。出發前先把原訂飯店訂房網站截圖存下來,現場立刻查替代飯店同期價差,這個價差就是你減費請求的具體金額依據。

Q2團費三萬,旅途中出了狀況,最多能要回多少?

看性質。純退費部分按品質落差比例算(飯店差一半就退一半飯店錢)。終止契約還能請求損害賠償:未完成行程費用、送回費用、替代行程損失。問題嚴重到難達預期目的時全額退費不罕見。514條之8還給你每天時間浪費賠償(上限為團費平均日數),很多人忘了加,光這項可能就佔總賠償三分之一。

Q3團體旅遊跟自由行的權利一樣嗎?

不一樣。本節規範的是旅遊營業人提供、且為二個以上服務組合(運送加住宿、住宿加餐飲等)的旅遊服務。自己在訂房網訂單張機票或單間飯店走運送契約或旅店規則,不適用本條;但套裝行程、團體旅遊、含機加酒的半自助行程都受514條之7保護。判斷方式:看收據上有沒有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或旅行業代辦標章。

Q4民法514條之7是什麼?

旅遊契約的瑕疵擔保責任,品質不符時給旅客改善、減費、終止、賠償的階梯式救濟。

Q5旅遊瑕疵三階救濟差在哪?

改善是回復品質、減費是退部分錢、終止是解約並送回;前三項不問可歸責,損害賠償才需可歸責。

Q6什麼叫旅遊服務不具備價值或品質?

指實際提供的運送、住宿、餐飲、行程低於約定或通常標準,如約定五星卻住三星、行程縮水。

Q7旅遊瑕疵擔保跟消保法商品瑕疵差在哪?

514之7針對旅遊服務的整體組合,消保法針對單一商品/服務瑕疵;旅遊糾紛兩者可能競合。

Q8跟團出問題怎麼主張權利?

現場書面提改善請求並留證 → 不改善請求減費 → 難達目的終止契約要求送回 → 可歸責時請求賠償。

Q9旅遊減費金額怎麼算?

以原約定與實際提供的客觀價差(星等、房價、行程差額)按比例計算,要有數字依據。

Q10旅遊糾紛申訴免費嗎?要花多少?

可先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免費調處;走訴訟則需裁判費(約請求金額1.1%)與律師費。

Q11旅遊瑕疵要怎麼留證據?

現場拍照錄影、保留行程表與訂房截圖、以LINE訊息向領隊提出改善請求並標註時間。

Q12514之7終止 vs 514之9隨時終止差在哪?

514之7是品質不符的瑕疵終止、旅行社負送回費用;514之9是旅客任意終止、須賠償旅行社損害。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救濟手段法律依據需可歸責適用時機效果
請求改善514-7第1項前段品質不符且可被補正回復約定品質
減少費用514-7第1項中段不為或不能改善按品質落差退還部分費用
終止契約514-7第1項後段難達預期目的契約終結+旅行社送回原出發地並負擔費用
損害賠償514-7第2項可歸責於旅行社致品質不符賠償實際損害,得併時間浪費賠償(514-8)

法律依據

請求改善
514-7第1項前段
減少費用
514-7第1項中段
終止契約
514-7第1項後段
損害賠償
514-7第2項

需可歸責

請求改善
減少費用
終止契約
損害賠償

適用時機

請求改善
品質不符且可被補正
減少費用
不為或不能改善
終止契約
難達預期目的
損害賠償
可歸責於旅行社致品質不符

效果

請求改善
回復約定品質
減少費用
按品質落差退還部分費用
終止契約
契約終結+旅行社送回原出發地並負擔費用
損害賠償
賠償實際損害,得併時間浪費賠償(514-8)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旅行業法第12条の3(標準旅行業約款)+旅程保証・特別補償制度
韓國민법 제674조의6(여행주최자의 담보책임, 2015 신설·2016 시행)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1条(旅行社违约与履行辅助人责任)
德國BGB §§ 651k–651m(Abhilfe / Kündigung wegen Reisemangel / Minderung)
法國Code du tourisme art. L211-16(responsabilité de plein droit de l'agent de voyages)
美國無統一成文對應;普通法違約(breach of contract)+各州旅遊銷售業者法(如 Cal. Civ. Code §1812.123 Seller of Travel)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1

(0880402 增訂)

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得請求旅遊營業人改善之。旅遊營業人不為改善或不能改善時,旅客得請求減少費用。其有難於達預期目的之情形者,並得終止契約。   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致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除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旅客依前二項規定終止契約時,旅遊營業人應將旅客送回原出發地。其所生之費用,由旅遊營業人負擔。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規定旅遊營業人瑕疵擔保責任之效果。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遊營業人有改善之義務。如不為或不能改善時,旅客得請求減少費用。如其有難於達預期目的,旅客得終止契約。爰為第一項規定。   三、如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係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所致者,旅客除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爰為第二項規定。   四、因旅遊服務不具備應有之價值或品質致旅客依前二項規定終止契約時,為免旅客身處異地陷於困境,爰為第三項規定。

(0880402 增訂)

一、本條新增。   二、本條規定旅遊營業人瑕疵擔保責任之效果。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遊營業人有改善之義務。如不為或不能改善時,旅客得請求減少費用。如其有難於達預期目的,旅客得終止契約。爰為第一項規定。   三、如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係因可歸責於旅遊營業人之事由所致者,旅客除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爰為第二項規定。   四、因旅遊服務不具備應有之價值或品質致旅客依前二項規定終止契約時,為免旅客身處異地陷於困境,爰為第三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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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514-7 條規定:「旅遊服務不具備前條之價值或品質者,旅客得請求旅遊營業人改善之。旅遊營業人不為改善或不能改善時,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514-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514-7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