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709-2 條(會首及會員之資格限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
- 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會首,亦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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