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745 條(先訴抗辯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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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彰顯保證債務為補充性債務。(債權人未先找債務人要錢,逕而去找保證人-保證人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先訴抗辯權僅適用「普通保證人」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暫時抗辯
先訴抗辯權(冤有頭債有主)/檢索抗辯權
債權人先「檢索」債務人有無財產可以強制執行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