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81-15 條(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之請求權消滅後之效力)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該債權不再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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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該債權不再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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