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民法 第 632 條(運送人之按時運送義務)

  1. 1.託運物品應於約定期間內運送之。無約定者,依習慣。無約定亦無習慣者,應於相當期間內運送之。
  2. 2.前項所稱相當期間之決定,應顧及各該運送之特殊情形。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632條規定託運物品應於約定期間內運送,無約定依習慣,無約定亦無習慣者應於相當期間內運送,且相當期間須顧及個案特殊情形。

Q · 物流一直拖不送,我可以告運送人遲延嗎?

依民法第632條,運送時間有三層判斷:第一層有約定就照約定,逾期即構成遲延;第二層無約定者依業界習慣(陸運、海運各有常規天數);第三層連習慣都沒有時,運送人須於「相當期間」內運送,且相當期間的認定要顧及路況、天候、貨物性質、距離等個案特殊情形。超過這個標準,你才有法律基礎主張運送遲延並依民法第634條求償。

白話解讀

運送人不能無限期慢慢送。這條給了運送時間的三層判斷階梯:第一層,你們契約有約定,就照約定。第二層,沒約定,就看業界習慣(陸運通常幾天、海運通常幾週)。第三層,連習慣都沒有,就用「相當期間」這個彈性標準,而且這個標準要考慮個案的特殊情形(路況、天候、貨物性質、距離)。為什麼這條對你重要?因為它是你日後主張「運送人遲延」的法律基礎。沒有這條,你只能抱怨「太慢了」,有了這條,你可以主張「超過合理期間,構成遲延,損害我要求賠償」。但反過來,運送人也可以用「相當期間」的彈性來抗辯:你以為三天該到,但這條路線業界本來就是七天。爭議的核心永遠在「相當期間」這四個字怎麼定義。

法律定性

民法第632條為運送營業章的運送時間義務規範,建立「約定→習慣→相當期間」三層遞補的判斷階梯:當事人有約定運送期間者從其約定,無約定者依交易習慣,二者皆無時運送人應於相當期間內完成運送,而相當期間的決定須斟酌各該運送的特殊情形,是判斷運送人是否遲延的核心標準。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民法632條是什麼?

運送營業章的運送時間義務規範,用約定、習慣、相當期間三層階梯判斷運送人是否遲延。

Q2什麼叫相當期間?

在無約定也無習慣時,依路況、天候、貨物性質、距離等個案特殊情形認定的合理運送時間。

Q3沒寫送達時間還能告遲延嗎?

能,沒約定就走業界習慣或相當期間標準,只是舉證難度提高。

Q4網頁寫的到貨天數算約定嗎?

下單頁、客服承諾、廣告文案的時間都可能被認定為契約約定,截圖存證即可主張。

Q5運送遲延要引哪一條求償?

用632條確立遲延,再依634條主張運送人對遲到的損害賠償責任。

Q6颱風造成的延誤運送人要賠嗎?

原則上屬不可抗力可免責,但若遲延在颱風前已累積或未採合理避險,求償權復活。

Q7運送遲延求償有沒有時效?

有,運送物遲到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運送終了起算1年,依民法623條,時效極短。

Q8海運遲到也適用632條嗎?

海上運送另有海商法的特別規定優先,632條為民法一般性運送時間規範。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layertriggerburdencarrier_defense
第一層 約定契約有約定運送期間舉證有約定(截圖即可)幾乎無抗辯空間
第二層 習慣無約定但有業界習慣舉證業界常規天數爭執習慣內容
第三層 相當期間無約定亦無習慣舉證合理時間錨點主張天候、路況、海關等特殊情形延長相當期間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中國民法典第830條(承運人應於約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
🇩🇪 德國HGB § 423(Lieferfrist — 運送人應於約定期間,無約定者於得期待盡責運送人之相當期間內交付)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 L133-1(voiturier 對運送遲到之責任)
🇺🇸 美國49 U.S.C. § 14706(Carmack Amendment,含遲延責任)+ common carrier「reasonable dispatch」原則(寬鬆對照,非大陸法系等值)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