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 第 101 條(條件成就或不成就之擬制)

快速跳轉
  1. 1.因條件成就而受不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阻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已成就。
  2. 2.因條件成就而受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促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不成就。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 101 條規定,當事人以不正當行為阻止條件成就者視為已成就,促成條件成就者視為不成就,是誠信原則的具體化。

Q · 對方動手腳讓條件不成就,我還能要求履約嗎?

能。民法 101 條把條件擬制為已成就

依民法第 101 條第 1 項,因條件成就而受不利益的一方,若以不正當行為阻止條件成就,法律直接「視為條件已成就」,主契約義務照樣啟動。反過來,受益方用不正當手段催熟條件,則「視為條件不成就」。要件是:行為人有影響條件成就的主觀意圖、客觀上有阻止或促成的行為、且與條件成否有因果關係。

深度解讀

你簽了一份合約,寫著「如果明年成交量達到一千萬,對方要付你獎金」。然後你發現,對方在最後一個月開始搞小動作:故意拖延訂單、暗中勸退客戶、讓這個條件永遠不會成就。你氣炸了,但你以為你只能眼睜睜看著獎金飛走。不對。這條法律直接把棋盤翻過來:對方越是用不正當的手段阻止條件成就,法律就把條件「當作已經成就」。他越想逃,就越逃不掉。反過來也成立,如果是受益方用骯髒手段「催熟」條件(例如偽造達標數字),法律就把條件當作根本沒成就。這是民法裡少數幾條「道德判官」等級的條文:法律不只看結果,它看你怎麼到那個結果的。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101 條規定:「因條件成就而受不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阻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已成就。因條件成就而受利益…」(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10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10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