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243 條(代位權行使時期)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債權人之權利,債務人負遲延責任時,不得行使。但專為保存債務人權利之行為,不在此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ihy433
a year ago
司法類科
要件: 債務人怠於行使 債務人給付遲延 以債權人自己名義
brianwang
3 years ago
法院司法人員
但書之情形: 1. 中斷時效(民法第129條) 2.聲請塗銷登記 3.報明破產債權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