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291 條(連帶債權人之均受利益)
連帶債權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受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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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291 條規定,連帶債權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受利益,與各人出資比例無關。
Q · 連帶債權收回來的錢,債權人之間怎麼分?
依民法第 291 條,連帶債權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受其利益。也就是說,預設值是「平均分」,不問各人出資多寡或出力多少。三個朋友合資借錢,就算其中一人出了七成本金,沒有事先白紙黑字約定分配比例的話,收回的錢仍是一人一份。想要按出資比例分,必須在合資之初以契約另行訂定。
白話解讀
當一筆連帶債權終於收回來了,內部怎麼分?這條法律的答案簡單得你可能不敢相信:平均分。就算當初是你出了七成的本金、朋友只出了三成,只要沒有特別約定,收回來的錢就是一人一半。這條看起來是「公平」,實際上是陷阱。因為真實世界裡,連帶債權人之間的貢獻度很少是相等的。有人出錢多、有人出力多、有人出人脈。法律給你的預設值是「平均」,但法律也給你一條後門:「契約另有訂定」可以推翻它。換句話說,你沒事先白紙黑字寫清楚分配比例,日後收回錢時你就只能吞下這個「看似公平實則不公平」的預設值。
法律定性
民法第 291 條為連帶債權的內部分配規範,確立「平均分受」為預設值:連帶債權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就回收之利益平均分配,與各人出資比例、出力程度無涉,當事人得以契約另定分配比例推翻此預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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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條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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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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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跟朋友合資借錢給別人,收回來怎麼分?▾
沒事先約定依民法 291 條一律平均分,與出資比例無關,想按比例分要先簽書面協議。
Q2民法 291 條是什麼?▾
連帶債權內部分配的預設值,沒特別約定就平均分受其利益。
Q3出資最多卻只能平均分,能改嗎?▾
可以,但必須在合資之初以契約另定分配比例,事後很難推翻。
Q4什麼叫平均分受?▾
不問出資多寡,連帶債權人一人一份均等分配回收利益。
Q5連帶債權人過世,他那份誰拿?▾
平均分配的那一份進入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
Q6口頭說好按比例分有效嗎?▾
理論上契約另訂不限書面,但口頭舉證困難,實務上很難對抗平均分推定。
Q7民法 291 vs 民法 280 差在哪?▾
291 管連帶『債權』內部分配(分錢),280 管連帶『債務』內部分擔(分責任)。
Q8內部分配請求權有時效嗎?▾
適用一般 15 年消滅時效(民法 125),自債權回收得請求分配時起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verage_default | by_contract |
|---|---|---|
| 適用對象 | 連帶債權人之間(分錢) | 同左,但得另定比例 |
| 預設分配 | 平均分受(一人一份) | 依契約約定比例 |
| 出資比例是否影響 | 不影響 | 可約定按出資比例 |
| 推翻方式 | — | 需事先書面契約另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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