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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321 條(清償之抵充-當事人指定)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對於一人負擔數宗債務而其給付之種類相同者,如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不足清償全部債額時,由清償人於清償時,指定其應抵充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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