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99-2 條(營業質)
- 1.質權人係經許可以受質為營業者,僅得就質物行使其權利。出質人未於取贖期間屆滿後五日內取贖其質物時,質權人取得質物之所有權,其所擔保之債權同時消滅。
- 2.前項質權,不適用第八百八十九條至第八百九十五條、第八百九十九條、第八百九十九條之一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899條之2規範營業質,出質人逾取贖期限五日未贖,質物所有權歸質權人,所擔保債權同時消滅,質權人不得再追償。
Q · 在當舖東西流當了,還會被追債嗎?
依民法第899條之2,出質人未於取贖期間屆滿後五日內取贖質物時,質權人(當舖)取得質物所有權,其所擔保之債權同時消滅。也就是說,流當的那一刻起東西不是你的,但債也不是你的了——當舖不能再回頭追討不足額,更不會進聯徵或影響信用。這是營業質與一般銀行貸款最大的差別。
白話解讀
當舖的遊戲規則跟你想的不一樣。一般質押是:你借錢、拿東西去抵、還不出錢對方可以拍賣、賣剩的要退你、不夠的還要追你補。但當舖不是。你拿勞力士去當十萬,利息沒繳、期限過了五天,這支錶就「自動」變成當舖的,你的債務同時歸零。聽起來好像很慘,但反過來看:當舖永遠不能追你要錢。你當了一台車借五十萬,就算車子後來只值十萬,當舖也只能認了,不能回頭告你補四十萬。這是法律給營業質的特殊設計:速戰速決,一手交錢一手押物,期限到了各自認帳。知道這個規則的人,當舖對他來說是一個「有上限的融資工具」;不知道的人,才會在還不出錢的時候心慌。
法律定性
民法第899條之2規範「營業質」,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受質為營業之質權人(如當舖)所成立的動產質權。其特徵在於:質權人僅得就質物行使權利,出質人逾取贖期間屆滿後五日仍未取贖時,質權人即取得質物所有權,所擔保債權同時消滅,並排除一般質權的拍賣、代位等程序規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當舖流當是什麼意思?▾
指出質人逾取贖期間屆滿後五日仍未取贖,質物所有權自動移轉給當舖,同時債務消滅。
Q2在當舖借錢還不出來會被告嗎?▾
不會。營業質的債權在當舖取得質物所有權時同時消滅,當舖不能追償不足額,也無從提告。
Q3當舖流當會影響信用聯徵嗎?▾
不會。債權既已消滅,當舖無債權可回報聯合徵信中心,不影響信用紀錄。
Q4取贖期限過了還能贖回嗎?▾
屆滿後仍有五日寬限期,第六日起所有權移轉。過了就只能拜託當舖以市價賣回,當舖無義務答應。
Q5當舖利息上限是多少?▾
依當舖業法第11條,月利率最高2.5%(年息30%),另可加收倉棧費最高5%,超收部分免付。
Q6營業質和一般質權差在哪?▾
一般質權需拍賣、結算、可追償不足額;營業質期限到就流當、所有權直接移轉、債權消滅、不得追償。
Q7當票要記載什麼?▾
依當舖業法第16條應載明當物、金額、利率、取贖期間等事項,缺項可能影響流當效力。
Q8流當品買來會是贓物嗎?▾
不會。走完營業質流程合法取得所有權的流當品,當舖有完整出售權利,買家無贓物風險。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general_pledge | business_pledge |
|---|---|---|
| 實行方式 | 拍賣質物受償 | 逾期五日所有權自動移轉 |
| 不足額 | 可向出質人追償差額 | 債權同時消滅,不得追償 |
| 剩餘價金 | 賣得超過債權部分應返還 | 歸質權人所有,不返還 |
| 信用影響 | 債務未清可能影響信用 | 債權消滅,不進聯徵 |
| 緩衝期 | 拍賣前可協商取贖 | 僅取贖期屆滿後五日,不得延長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