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行政訴訟法 第 123 條(調查證據之期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行政法院調查證據,除別有規定外,於言詞辯論期日行之。
  2. 當事人應依第二編第一章第四節之規定,聲明所用之證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