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1090 條(親權濫用之禁止)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