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795 條(工作物傾倒危險之預防)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全部,或一部有傾倒之危險,致鄰地有受損害之虞者,鄰地所有人,得請求為必要之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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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stay1209
2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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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法184及民法787之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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