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27 條(公同共有人及其權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依法律規定、習慣或法律行為,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
- 前項依法律行為成立之公同關係,以有法律規定或習慣者為限。
- 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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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year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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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合夥人之出資)、§1031(夫妻約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之公同共有)、§1151(分割前之遺產為各繼承人公同共有)、祭祀公業之財產有公同共有之性質
chainstay1209
2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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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8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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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法律 2習慣3法律行為 基於其「公同關係」 共有一物 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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