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868 條(不可分性(一)-抵押物分割)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或擔保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或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抵押物 抵押權之不可分性 Vs 869 1債權 869 2債務
anneson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涉及824-1(2)條文:「應有部分有抵押權或質權者,其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權利移存於抵押人或出質人所分得之部分:一.⋯⋯」
angel891811
3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 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