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68 條(不可分性(一)-抵押物分割)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或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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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或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抵押物
抵押權之不可分性
Vs
869 1債權
869 2債務
anneson
4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涉及824-1(2)條文:「應有部分有抵押權或質權者,其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權利移存於抵押人或出質人所分得之部分:一.⋯⋯」
angel891811
4 years ago
司法類科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 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