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 15 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財產制,準用民法親屬編第二章第四節關於夫妻財產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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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 15 條之所指,是指該法解釋施行法第二條中提到的「準用民法親屬編第二章第四節關於夫妻財產制之規定」。根據這個解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認為,在適用司法院釋字第四一○號解釋之前已發生的夫妻聯合財產中,不屬於夫之原有財產及妻之原有財產部分,應該如何處理以符合男女平等原則。具體來說,此解釋要求相關機關應該儘速檢討修正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的相關規定,以確保夫妻財產的歸屬符合男女平等原則。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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