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072 條(收養之定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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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ky1112
5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收養: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而法律上將其視同婚生子女者。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