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1118 條(扶養義務之免除)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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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
Exc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