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237 條(受領遲延時債務人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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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shon
14 days ago
司法類科
§237
債權人受領遲延
→ 債務人僅重大過失負責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在「債權人遲延」(234)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237債權人受領遲延:減輕債務人負擔
*
278
minnie0224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10天後
假設 兩個情況
給付遲延
受領遲延 (民237)
⬆️(原)抽輕 減輕成重大過失
ex.債權人乙交屋不出現至受領遲延,債務人甲只要負重大過失
目的:減輕債務人負擔。
minnie0224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買賣契約=有償契約
約定10天後交付(屋)
這十天內甲債務人需盡善良管理人注意,10天後將房子無損交給乙
否則負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
caoshuhao
4 years ago
高普初考
輕過失責任➔重大過失責任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