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222 條(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之強制性)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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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216約定(例如責任限額條款,limited liability)
sky1112
5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抽象輕過失: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而欠缺者。
具體輕過失: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而欠缺者。
重大過失:顯然欠缺普通人之注意者。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