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797 條(植物枝根越界之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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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797條規定鄰地植物枝根越界時,土地所有人須先請求植物所有人限期刈除,逾期未除才能自行刈取並請求償還費用;枝根無妨害土地利用則須容忍。
Q · 鄰居的樹枝伸到我家,我可以直接砍嗎?
不能直接砍,要先請求對方限期刈除
依民法第797條,鄰地植物枝根越界時,土地所有人不能直接動手,必須先請求植物所有人於相當期間內自行刈除。對方逾期未除,才能自行刈取越界枝根,並得請求償還因此所生的費用。但若枝根對土地利用無妨害,則不適用,土地所有人須容忍。順序搞反直接砍,可能構成毀損他人財物。
深度解讀
鄰居那棵芒果樹的枝條伸到你家陽台,掉果實、擋陽光、還吸引蟲鳥,你氣得拿鋸子就要動手。等等,先放下鋸子。這條法律告訴你一個大多數人不知道的規矩:你不能直接砍。必須先「請求」對方在合理期間內自己修剪,對方不修,你才能動手,而且還能跟他要工錢。順序搞反了,你可能從受害者變成毀損他人財物的加害者。2009 年修法還多給你一個武器:你刈除後請來的工人費用,可以向對方討回來。很多人吃虧吃在不知道這條有這個「請求先行」的程序,不知道有這個「費用償還」的請求權。至於枝根沒影響到你使用土地的情況,法律就站在植物那邊,你只能忍。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2 版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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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