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14 條(加工)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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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原則動產經加工後,加工後之動產仍屬原所有權人;加工後之動產如顯逾原動產之價值者例外。
不適用「不動產」。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
Exc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例如將他人石頭雕成高價值雕像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