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法 第 863 條(抵押權效力及於標的物之範圍(二)-天然孳息)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之天然孳息。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之天然孳息」。
lesliewang0220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反面解釋,不及於扣押前自扣押物分離之天然孳息。 如查封前自果樹掉落之果實。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