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874 條(抵押物賣得價金之分配次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抵押物賣得之價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按各抵押權成立之次序分配之。其次序相同者,依債權額比例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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