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民法625提單之填發

快速跳轉
  1. 1.運送人於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之請求,應填發提單。
  2. 2.提單應記載左列事項,並由運送人簽名: 一、前條第二項所列第一款至第四款事項。 二、運費之數額及其支付人為託運人或為受貨人。 三、提單之填發地及填發之年月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民法第625條規定,運送人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請求應填發提單,記載貨物、運費與填發年月日並由運送人簽名。

Q · 託運人可以要求運送人開提單嗎?

可以,但運送人須先收貨才能填發

依民法第625條,運送人在「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請求即應填發提單,並須記載貨物品項、運費數額與支付人、填發地及年月日,且由運送人簽名。關鍵在順序:必須先實際收貨才能開提單,這排除了「預借提單」的合法性。提單一旦填發,即為運送人已接管貨物的書面證據,並具物權證券效力,可背書轉讓供融資押匯、買賣、質押使用。

白話解讀

提單和託運單聽起來很像,但功能完全不同。託運單是「你寫給運送人的清單」,提單是「運送人交給你的收據兼有價證券」。第625條規定:運送人「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請求才填發提單。注意這個順序:先收貨,才能開提單。為什麼這個時間點重要?因為提單一旦填發,就證明運送人已經實際接管了這批貨,責任正式起跑。更關鍵的是,提單在商業上具有「物權證券」效力(民法第629條):誰拿到提單,誰就有權領貨。它可以背書轉讓,等於讓還在運送途中的貨物可以被買賣、可以被融資、可以被質押。一張紙背後是整個國際貿易和商品流通的基礎。多數人寄個包裹一輩子用不到提單,但只要你做進出口、做大宗物資、做跨境電商,提單就是你的命脈。

法律定性

民法第625條為提單填發的程序規範:運送人於收受運送物後,經託運人請求即負填發提單之義務。提單須記載運送物之種類、品質、數量及其包皮之種類、個數與記號、運費數額及支付人、提單之填發地與年月日,並由運送人簽名,是證明貨物已交運且具有價證券性質的核心文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提單跟託運單差在哪?

託運單是託運人填給運送人的清單(民法624),記載貨物資訊。提單是運送人收貨後填發給託運人的收據(民法625),具有有價證券性質,可背書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憑提單即可領貨(民法629)。實務上提單在國際貿易中是融資工具,銀行用提單作為押匯擔保品,託運單沒有這個功能。

Q2運送人不給我提單怎麼辦?

本條規定運送人「因託運人之請求」應填發提單,所以必須主動要求。若運送人拒絕填發,可依民法227主張不完全給付請求補正。商業上的大宗運送建議在契約中明確約定「運送人應於收貨後X日內填發提單」並附上提單格式,避免事後爭議。

Q3民法625條的提單是什麼?

運送人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請求填發的書面憑證,記載貨物與運費並簽名,具物權證券性質可流通。

Q4提單要記載哪些事項?

運送物種類數量與包皮個數記號、運費數額及支付人、提單填發地及年月日,並由運送人簽名。

Q5什麼是物權證券效力?

提單交付就運送物所有權移轉與物品交付有同一效力(民法629),誰持有提單誰就有權領貨。

Q6提單怎麼請求運送人填發?

先完成貨物點交 → 以託運人身分提出請求 → 核對記載事項 → 確認運送人簽名 → 妥善保管。提單採請求制非當然開立。

Q7運送人不開提單怎麼處理?

依民法227主張不完全給付請求補正,並在運送契約中預先約定『收貨後X日內填發提單』與提單格式。

Q8提單怎麼拿去銀行押匯?

憑運送人簽發的提單,搭配信用狀、商業發票、保險單向銀行辦理押匯,貨還在運送途中即可先取得資金。

Q9提單遺失怎麼補救?

提單為有價證券,須依民事訴訟法辦理公示催告及除權判決,取得判決後始能向運送人主張領貨。

Q10民法提單 vs 海商法載貨證券差在哪?

陸上運送提單適用民法625,海上運送的載貨證券適用海商法53、54特別規定,記載事項與運送人責任不同。

Q11提單 vs 倉單差在哪?

提單表彰運送中的貨物(運送契約),倉單表彰倉庫中寄存的貨物(倉庫契約,民法615),兩者都是物權證券但基礎契約不同。

Q12預借提單算不算合法提單?

不算。本條要求收貨後才能填發,未實際收貨前的預借提單有瑕疵,銀行可拒絕押匯,是邊界灰色地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提單託運單
填發人運送人填發並簽名託運人填寫交付
法律性質有價證券(物權證券)單方記載文件
可否轉讓可背書轉讓不可轉讓
功能領貨憑證+融資押匯工具記載運送資訊供運送人參考
法源民法第625條民法第624條

提單

填發人
運送人填發並簽名
法律性質
有價證券(物權證券)
可否轉讓
可背書轉讓
功能
領貨憑證+融資押匯工具
法源
民法第625條

託運單

填發人
託運人填寫交付
法律性質
單方記載文件
可否轉讓
不可轉讓
功能
記載運送資訊供運送人參考
法源
民法第624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商法第757条(船荷証券の交付義務)
韓國상법 제852조(선하증권의 발행)
中國海商法第71条(提单的定义及物权凭证效力)
德國HGB § 513(Begebung des Konnossements)/ § 443(Ladeschein, 陸上運送)
法國Code des transports, art. L5422-1 et s.(connaissement maritime)
美國UCC Article 7(Documents of Title)+ Federal Bill of Lading Act / Pomerene Act(49 U.S.C. §§ 80101–80116)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2

(0181105 制定)

運送人因託運人之請求,應填發提單。   提單應記載左列事項,並由運送人簽名:   一、前條第二項所列第一款至第四款事項。   二、運費之數額及其支付人為託運人或為受貨人。   三、提單之填發地及填發之年、月、日。

(0880402 修正)

運送人於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之請求,應填發提單。   提單應記載左列事項,並由運送人簽名:   一、前條第二項所列第一款至第四款事項。   二、運費之數額及其支付人為託運人或為受貨人。   三、提單之填發地及填發之年月日。

立法理由一、運送人於收受運送物前,能否填發提單,尚無明文規定。惟通常提單具有受領物品收據之效力。為避免疑義,並期與第六百十五條修正條文相配合,爰修正第一項。   二、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標點符號「,」係屬多餘,爰予刪除。

(0181105 制定)

運送人因託運人之請求,應填發提單。   提單應記載左列事項,並由運送人簽名:   一、前條第二項所列第一款至第四款事項。   二、運費之數額及其支付人為託運人或為受貨人。   三、提單之填發地及填發之年、月、日。

(0880402 修正)

一、運送人於收受運送物前,能否填發提單,尚無明文規定。惟通常提單具有受領物品收據之效力。為避免疑義,並期與第六百十五條修正條文相配合,爰修正第一項。   二、第二項第二款、第三款標點符號「,」係屬多餘,爰予刪除。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民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法第 625 條規定:「運送人於收受運送物後,因託運人之請求,應填發提單。提單應記載左列事項,並由運送人簽名: 一、前條…」(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法第 6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民法第 625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8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