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 978 條(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一))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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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民法第 978 條規定,婚約一方若無第 976 條的正當理由而片面悔婚,須賠償對方因訂婚而實際支出的損失,例如宴客訂金、婚紗與喜餅費用。
Q · 訂婚後沒正當理由反悔,要賠錢嗎?
依民法第 978 條,婚約一方若不具第 976 條所列的正當理由(如對方重大過錯、隱瞞重病、另與他人訂婚等)而片面違反婚約,須對他方因此所受的損害負賠償責任。可求償範圍包括宴客訂金、婚紗喜餅、場地與婚戒等實際支出,以及因籌備婚禮而喪失的預期利益;若符合第 979 條要件,無過失一方還可另請求精神慰撫金。
白話解讀
訂婚不是一張可以隨便撕的紙,但也不是離不開的合約。法律對「悔婚」的態度很微妙:你可以不結,但如果你沒有第 976 條列出的那些「正當理由」(例如對方重大過錯、隱瞞重病、另結新歡等)就單方面反悔,對方因為這場訂婚所花的錢、所做的準備、所推掉的機會,你要賠。注意:這條不是逼你結婚,而是讓無辜的那一方不要白白損失。結不結是你的自由,但自由是有代價的。很多人以為訂婚只是「口頭約定」、「兩家喝個茶」,反悔頂多被罵不道德。錯了。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訂婚(不一定要書面),法律上就成立婚約,反悔就要賠。
法律定性
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指婚約當事人一方在欠缺民法第 976 條法定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片面悔婚時,依民法第 978 條對他方因信賴婚約而支出或喪失的財產上損害所負的賠償義務。其性質為信賴利益的填補,不是強制締婚的手段,與第 979 條的非財產上慰撫金請求各自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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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訂婚反悔要賠錢嗎?▾
無第976條正當理由片面悔婚,要賠對方因訂婚支出的損害。
Q2民法978條賠償範圍包含哪些?▾
宴客訂金、婚紗喜餅、場地、婚戒等實際支出,及喪失的預期利益。
Q3什麼是第976條的正當理由?▾
對方再與他人訂婚、故違結婚期約、重大不治或傳染病、另結新歡等法定事由。
Q4口頭訂婚也算婚約嗎?▾
民法972條婚約由雙方合意成立,不以書面為要件,但須有具體事證。
Q5悔婚求償有時效嗎?▾
民法979-2條規定2年消滅時效,自知悉違反婚約時起算。
Q6戒指聘金要還嗎?▾
依附解除條件贈與,婚約不成立時依不當得利返還,與978賠償是兩件事。
Q7悔婚一定要打官司嗎?▾
不必,存證信函加和解可解決多數案件,訴訟是最後手段。
Q8978跟979差在哪?▾
978是財產損害賠償,979是精神慰撫金且須對方有過失、自己無過失。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art_977 | art_978 | art_979 |
|---|---|---|---|
| 適用情形 | 有第976條正當理由而解除婚約 | 無正當理由片面違反婚約 | 違反婚約且對方有過失 |
| 請求權人 | 無過失的解除權人 | 受損害的他方 | 無過失之一方 |
| 賠償內容 | 財產上損害 | 財產上損害 | 非財產上損害(慰撫金) |
| 過失要件 | 不以對方有過失為必要 | 違約方無正當理由即成立 | 須對方有過失、己方無過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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