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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43 條(妨礙之處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清算人不遵法院監督命令,或妨礙檢查者,得處以五千元以下之罰鍰。董事違反前條第三項之規定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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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r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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